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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LC是個以圖書館為單位的非營利會員組織,會員透過OCLC董事會及OCLC 會員理事會(OCLC Members Council)參與OCLC的管理。OCLC 的最高管理機構是董事會,由十五位董事組成,其中六位由OCLC 會員理事會(OCLC Members Council)的代表從代表中選出,任期六年,所以這六位是圖書館專業人員。OCLC總裁是當然董事。其他八位董事由董事會從各個專業聘請專家擔任,如圖書館專家、行銷專家、法律專家、財務專家、電腦專家、經營專家等。董事會負責聘任和解聘OCLC 總裁,以及批准OCLC 每年的預算。
OCLC 會員理事會(OCLC Members Council)共有六十六位代表,由OCLC 管理成員館(OCLC Governing Members)選出,任期三年。每年開三次大會,於二月、五月及十月召開,主要為討論全球圖書館所面對的問題及解決方案,並向OCLC 總裁提供策略方面的建言。除了全球性的會員理事會的召開,OCLC 同時於世界各主要地區及國家成立各地區的諮詢委員會,邀請圖書館專業館員及館長參加,以聽取會員對OCLC服務及產品的意見。
台灣地區OCCL管理成員館聯盟之成立宗旨及目的之一,即為參與全球圖書重要議事之會議,OCLC Advisory Council 選舉權的推廣,以期提高台灣推選出一名理事參與OCLC 會員理事會的機會,協助台灣圖書館界參與全球圖書館重大議題討論,提昇台灣國際學術研究的重要性,加強參與全球圖書館合作機制。 |